植物产地检疫许可
信息来源于:洪泽政府网 发布时间:2010/12/30
法律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》 《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(农业部分)》 《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》
受理条件: 产地检疫申请书
收费标准及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》 《国内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》 《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》
办理期限: 20 天
承诺期限: 3 天
办理部门: 洪泽县植保站
办理地点: 洪泽县城东十一道
联系电话: 051787296833
受理条件: 产地检疫申请书
收费标准及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》 《国内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》 《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》
办理期限: 20 天
承诺期限: 3 天
办理部门: 洪泽县植保站
办理地点: 洪泽县城东十一道
联系电话: 051787296833